对簿公堂的昔日恋人,
女方一次转账返还40000元……
2021年,
(相关资料图)
原告王某和被告刘某在某社交平台相识,
两人相互加了微信,
经过一段时间的网上交流,
虽从未见面,
但双方对彼此产生好感,
发展为恋爱关系。
王某称,
俩人恋爱期间,
前后共向刘某转账7万余元,
分手后,王某要求返还,
多次催要无果后,
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秉承“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第一时间开展调解工作。经过了解,原被告在起诉前曾因此事多次发生口角,双方对抗情绪较为强烈。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昔日的特殊关系,为了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便利双方当事人今后生活,承办法官一方面向当事人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融情于理进行耐心劝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经过法官多次“面对面”“背对背”的调解,双方当事人逐渐被法官的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所感化,慢慢解开了心里的疙瘩,表示协商解决问题。随后,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刘某一次性向王某返还40000元,余款王某自愿放弃。随后,在法官的见证下,刘某当场将40000元现金退还给了王某,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蒋鑫鑫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张锡明编辑:樊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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