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一起以格灵深瞳(688207.SH)为被告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时过近一年零三个月,该案却未有开庭信息。
近日有原告方面人士向界面新闻记者透露,该案件从去年至今未开庭,期间却经历三次审限延长,并且在这期间,被告原告双方从未进行过双方接触、交换证据,以及庭前会议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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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人士称,此案侵权涉及的发明专利关系到格灵深瞳的核心技术,并且为被全面覆盖的发明专利,原告诉求为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专利的行为,停止制造、销售专利侵权产品。但格灵深瞳则向界面新闻明确表示:格灵深瞳没有侵权,相信法院会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
谁是谁非?该案为何未开庭又三次延期审限?是否案情重大、复杂?界面新闻记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该案对应邮箱发函了解,但截至发稿未获得回应。格灵深瞳方面对界面新闻表示,作为当事人,不便对此案情况做过多评价。
“拖延”一年多未开庭
中国裁判文书网案号为“(2022)京73民初986号”的文书显示,原告威海元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起诉格灵深瞳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在2022年5月26日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在去年12月,威海元程方面人士曾以“案件还在审理不便透露”为由拒绝了界面新闻记者对此案的采访。今年5月,该人士向界面新闻透露了案件的部分情况和二度延期开庭一事。
而就在近日,该人士再次透露案件仍未开庭并第三次延长审限。
界面新闻收到的案件进展信息显示,该案第一次延长审限批准日期是在2022年10月28日,批准延长期限为6个月,第二次批准延长日期是在2023年4月14日,批准延长期限3个月,第三次批准延期日期在7月13日,再次延长了3个月。目前该案件公布的审限届满期为11月27日。
来源:威海元程方面人士供图
据最高法针对审限延长的明确规定,在批准延期审限时,需要确定下次开庭的时间。如此看来,该案在三次延长审限的同时已经延期三次开庭。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属民商事案件,延期开庭三次并不多见。据悉,2019年2月25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中提到,“人民法院应当严格限制延期开庭审理次数。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商事案件,延期开庭审理次数不超过两次;适用简易程序以及小额速裁程序审理民商事案件,延期开庭审理次数不超过一次。”
界面新闻记者根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网站查询发现,2022年北京知识产权立案受理的案由为“发明专利侵权”的17件案件中,有16件均在今年年初已经撤诉或和解调解裁定。仅剩一件未开庭的即为威海元程与格灵深瞳间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这让人不禁疑惑,该案为何“拖延”如此之久,案情是否复杂、重大?
威海元程方面人士提供的诉状显示:格灵深瞳的全部技术特征落入到威海元程的5项发明专利组合权利保护范围,该权利明确指明了保护一种由“摄像机+边缘计算设备+人工智能、图像处理平台”构成AI系统的全部技术特征。威海元程诉求为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专利的行为,停止制造、销售专利侵权产品。
该人士还向界面新闻记者透露,至今被告原告双方从未进行过双方接触、交换证据,以及庭前会议等程序。
另一方面,界面新闻向格灵深瞳求证该案件涉及到的相关情况,格灵深瞳8月9日回复界面新闻,“作为案件当事方,不太方便做评价,也不能影响和干扰正常的司法判定。案件延期开庭的相关情况,建议威海元程方面直接找法院沟通。”
真侵权吗?
界面新闻于5月23日报道,该案知情人士称该专利侵权纠纷案中侵权涉及的发明专利关系到格灵深瞳的核心技术,并且为被全面覆盖的发明专利。格灵深瞳上市时所持19项发明专利并不构成其核心技术,而威海元程的5项发明专利构成格灵深瞳的核心技术。
当时,格灵深瞳曾向界面新闻回函,称专利纠纷案件情况尚待核实,没有可提供信息。5月23日,格灵深瞳在互动平台上公开表示:“截至目前,公司未接到过关于该事项的相关诉讼请求,从未与诉讼对方接触过,不存在拖延时间的情况,尚未收到任何关于专利起诉的法院通知或函件。”
翻看格灵深瞳披露的招股书,显示格灵深瞳有19项发明专利形成主营业务收入,均为原始取得。其五大核心技术方向为:基于深度学习的模型训练与数据生产技术、3D立体视觉技术、自动化交通场景感知与事件识别技术、大规模跨镜追踪技术和机器人感知与控制技术。
格灵深瞳在招股书中表示已将形成的核心技术实现产业化应用,报告期内(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格灵深瞳主营业务收入均来自依托核心技术研发的面向城市管理、智慧金融、商业零售等领域的人工智能产品及解决方案。
威海元程方人士直指:上述人工智能产品及解决方案为基于边缘计算技术架构的系统集成技术,这部分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技术并非由格灵深瞳招股书提到的发明专利构成,而是由威海元程的发明专利构成。
事实是如此吗?由于该案目前未开庭,进一步情况无从得知。8月9日,格灵深瞳对界面新闻回函提到“我们要强调的是,格灵深瞳没有侵权,我们相信法院会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我们也保留对威海元程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截至目前,格灵深瞳未公告过此事情况及进展。一位上市公司董秘办人士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诉讼事件涉及上市公司资产或赔偿金额占净资产、净利润10%的则需披露。
“自己人”也减持
股价“不景气”之际,格灵深瞳原始股东频繁的减持动态惹投资者关注。
今年1月以来,随着AI行情火热,长期破发的格灵深瞳股价逐步升温,在4月站上38元/股高位后,该股股价再次进入下跌通道,8月9日出现阶段性低点21.21元/股。
3月17日,格灵深瞳43.39%的首发限售股解禁,随后格灵深瞳原始股东红杉资本、策源创投、真格基金、现代汽车、澳林春天等均发布减持计划,拟减持不超2%的股份,而在解禁当日,原始股东澳林春天、真格基金等“迫不及待”减持。
目前,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均尚未完成,最晚减持届满日为11月15日。
对于原始股东减持,格灵深瞳的态度是“表示理解”,格灵深瞳向界面新闻表示“发布减持公告的股东主要在公司成立初期投资,目前已经有10年左右,作为基金股东需要解决其基金到期及LP的赎回需求,属于资本市场正常操作,可以理解。”
同时,其表示这部分减持中主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为专业投资机构,且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说明对公司长期看好。而股东结构的调整或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国企和政府客户。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格灵深瞳“自己人”澳林春天也在减持之列,其所持格灵深瞳股份均最初是由格灵深瞳实际控制人赵勇向销售负责人黄辉栋进行股权激励而来,当时转让价格为1元。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澳林春天在解禁当日就减持了106.5万股(约占总股本的0.58%)。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